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7号(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业、林业和水管理部关于塞尔维亚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塞尔维亚玉米进口。现将具体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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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塞尔维亚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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