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7号(关于进口美国油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油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油桃进口。现将进口美国油桃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口美国油桃植物检疫要求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4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美国油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美国油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