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单中心案例1

我司于202063日向海关申报了一票货物,报关单号:22012020100021****,为了响应海关政策要求,我司试点操作,对此票货物使用两步申报。

申报伊始海关很多内部协调和政策也并未清晰,导致这票单证在收到提货放行后,又跳出目的地查验指令。

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为吴江海关,在上海海关与吴江海关沟通过程中发现吴江海关当时对于两步申报模式和流程并不清楚,导致此票货物一直无法查验。而此票货物是为618电商节备货的某品牌风扇,客户焦急万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司及时与吴江海关沟通并成功预约了吴江海关查验科科长一起组织了一场研讨会,经过会议沟通与讨论,最终如期将此票货物查验放行,并准予企业上市销售。

此次应急方案和最终操作结果得到客户的肯定,我司深表欣慰。

 

(图为吴江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