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货代企业一般认证”
2018年7月,我司接到某货代企业的AEO一般认证咨询。该企业总部设立于台湾,业务范围广泛,包括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托运、仓储、中转、集装箱拼箱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等。该企业历史悠久,全球站点众多,实力雄厚,在行业内十分有威望。尽管如此,该企业位于上海的中国区总部在2018年6月才在海关注册备案,对于海关来说是家新企业。此外,2018-2019恰逢海关政策交替变更,海关总署公告第2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8日海关总署令第225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同时废止。
除了以上海关政策变更所带来的政策需重新解读的难点外,该公司本身并无ISO体系,没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材料文件可供参考,所有的架构皆需我司手把手搭建辅导。我司自接到该任务起,为确保最终申认的AEO框架完整,制度完善,材料齐全,深入解读海关新认证标准公告,深入了解公司各个部门职能和运营体系,从零到有制定框架,完善材料,将该公司AEO一般认证资料一步步填实到位,最终历经一年多的时间,该公司于2019年10月提交认证申请,并于同年12月顺利拿到AEO报关企业一般认证证书。
期间遇到许多困难我司都一一克服,并最终得到了对方的认可和欣赏。我司将继续竭诚服务,帮助更多企业通过认证。